欧洲禁塑给我国禁塑的重点与启示 中国塑料污染治理路在何方?

 

    2021年7月3日,欧盟一次性塑料指令(EU第2019/904号)正式实施欧盟委员会就欧盟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指令出台了指导意见。业内间对此众说纷纭甚至有曲解的情况出现,就此行业关注的问题,深度解读,以正视听!

(英文原版直译务求真实还原)

根据(欧盟)最新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指南的重点:

 1.该指南对塑料、聚合物、一次性塑料制品、天然聚合物等专用名词进行了详细定义,对《指令》中一些关键条款中不太好理解的语句进行了官方诠释;详细解释了(EU) 2019/904和94/62/EC指令之间的关系;对各类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定义、外观、标准、相关指标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陈述。

      该指南2.1   塑性(第3条第(1)款)“‘塑料是指由(EC)第1907/2006[3]号法规第3条第(5)款所定义的聚合物,其中可能添加了添加剂或其他物质,并且这些物质可以作为最终制品的主要结构成分,但未经化学改性的天然聚合物除外根据叙文11,该指令第3条第(1)款提到了(EC)第1907/2006号法规(以下简称“REACH法规)中的定义,并增加了进一步的内容,以便引入经修改的单独定义。叙文11明确指出油漆、油墨和胶粘剂是聚合材料,它们不在指令范围内,不属于第3条第(1)款中塑料的定义。因此,最终(或其他)非塑料制品不属于本指令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第3条第(1)款和叙文11中使用的若干术语和定义需进一步澄清。

      该指南2.1.3   未经化学改性的天然聚合物“由改性天然聚合物制得的塑料,或由生物基、化石或合成起始物质所制得的塑料并不是天然存在的,因此应符合本指令。修订的塑料定义应涵盖聚合物基橡胶制品以及生物基和可生物降解的塑料,无论它们是来自生物质或是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生物降解”

      因为聚合没有在自然界中发生。因此,在工业环境中,通过人工培养和发酵过程产生的生物合成聚合物,如聚羟基烷酸酯(PHA),不被认为是天然聚合物,因为它不是发生在自然界的聚合过程的结果。一般来说,如果一种聚合物从工业过程中获得,而同一类型的聚合物碰巧在自然界中存在,则制造的聚合物不符合天然聚合物的条件(这也是欧盟禁止PLA等的原因)

2.氧化降解塑料,该指引第5条禁止所有氧化降解塑料产品,无论是否一次性使用,并且对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和不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一视同仁。

3.用改性天然聚合物制造的塑料,或从生物、化石基或合成起始物质制造的塑料不是自然发生的,所以应由本指令解决。因此,调整后的塑料定义应包括聚合物基塑料制品、生物基塑料和生物可降解塑料,无论它们是源自生物质,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生物降解"

4.该《指南》规定改性塑料和改性淀粉不可以做一次性餐具及吸管!明确指出PBAT和PLA及任何改性高聚合物不容许做一次性用品或添加天然纤维中,但天然聚合物是可以的。

5.聚合过程是在自然界中发生的,还是涉及生物的工业过程的结果。根据REACH法规和相关的ECHA指南,通过工业发酵过程生产的聚合物不被认为是天然聚合物,该指令适用于其附件所列的所有一次性塑料产品、所有由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产品,以及含塑料的渔具。其第12条要求欧盟委员会制定指南,包括举出在该指令中被认为是一次性塑料产品的例子。这些准则的重点是附件中所列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气球、气球棒、容量不超过三升的饲料容器,包括其瓶盖(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饮料容器,包括其盖子;容量不超过三升的饮料瓶,包括瓶盖)、饮料搅拌器、棉芽棒、饮料杯(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饮料杯,包括杯盖;饮料杯,包括杯盖)、餐具(叉、刀、匙、筷子)、食品容器(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食品容器)、轻薄塑料袋、包装和包装材料、板材、卫生巾、卫生棉条及卫生棉条使用工具、吸管、与烟草产品结合使用的过滤嘴、烟草制品、湿巾。

6.在文件的第3条第9款(未来发展方向)

7."有机回收"是指在受控条件下使用微生物对包装废物的可生物降解部分进行好氧堆肥或厌氧(生物甲烷化)处理,产生稳定的有机残留物或甲烷。在欧洲,使用生物消化器是一种日益增长的趋势,我們的添加剂将允許塑料在生物消化器中进行生物降解,因此它将落入他們所谓的“有机回收”。ASTM D5511 实际上是一种厌氧生物生物降解技术,描述的是:“厌氧(生物甲烷化)处理,在受控条件下並使用微生物” 所以用了该类产品的客戶可以在欧洲用上 "Biodegradable", or 或者用上"Organic Recycling" 的标示.

以上建议必须要做了 ASTM D5511 或 EN 15985 测试作为支持
 
 根据(欧盟)最新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指南的启示:
1.我国从2019年起就禁塑令出台后,引发的讨论不断,其中有不少商家因为继续使用,储存,生产”非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而被起诉或罚款也引起市民的疑问。相对于欧洲的指令,我国的“禁令”显得更有力度。然而为什么一直著重环境保护的欧洲国家不把指令推向法令呢? 相信以下三个原因:
A.强行迫使市民用价格高昂的塑料代替品可能会引起市民的反抗,他们更注重于透过教育和宣传让市民明白什麽才是更环保的选择。B.立法是需要一定的程序,而且需要大部分市民的同意才能通过。若要从指令升级为禁令,相信不一定合欧洲人民的意愿。
C.该指南涵盖范围比我国的禁塑令要广,在实际执行上有一定的难度,例如在产品开发上,供应链上和产能上都可能面对困
2.(欧盟)最新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指南中把塑料和聚合物重新定义,把国人一直视为环保的“全生物降解”材料或聚合物与传统石油机塑料一同定义为“塑料”,那么他们是不够科学吗? 相信事实并非如此。生物基与石油基工业堆肥塑料在欧洲已经有一段很长的历史,但使用率一直都不高,大约占有市场的 2%。但近年各国都掀起了对塑料污染的关注,所以工业堆肥塑料被吹捧为可以在一般泥土裡180天就能够自然生地被微生物降解,回归到大自然。但事实这些堆肥塑料需要在特定的工业堆肥设施下才能够有效地降解。然而欧洲也没有针对工业堆肥塑料而设的堆肥设施,那么这些堆肥塑料产品不单会影响塑料回收行业的运作,而且这些堆肥塑料产品最终还是被送往堆埋场。对于环境保护并不能带来正面的作用
3.在指南中对各种一次性塑料产品详细的说明。我国在不同产品中也有相关国标指引,在这方面我国可能比欧盟的指引更加详细。但由于有些国标未能及时更新或不够弹性,以致不能接纳不断更新的物料开发。例如GB/T 16288-2008 附录A 的料术语,对应的缩略语和代号一览表,这个表可能不常更新,但必需要有一个窗口给新的材料去申请通过使用,例如:甲壳素,碳酸钙,植物纤维等等。只要能够提供测试报告去证明新材料的优点,就能获得使用许可。这就能够给予我国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我国禁塑现况

我国从2019年开始就海南禁塑作为中国禁塑试点的资讯出台,海南就成为了禁塑使命的重要舞台。从文件出台后到今天已经有无数关于的会议,论坛,展览,研讨会在海南举行过了。各个原料供应商都希望产品能够在禁塑令下被纳入为可持续使用的材料。而最终工业堆肥材料供应商成了“王者”。不论在什么舞台上,工业堆肥材料都被认为是唯一对环境保护有利的塑料。因为这些工业堆肥材料被宣传为在一般泥土中180天就能被自然界的微生物完全降解。我国大部分老百姓都爱国也很爱惜环境,所以大家都大力支持这个材料。所以有不少国标也就倾向于“堆肥”的要求。就如国标 GB/T 20197-2006 <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中接纳不同种类的降解材料或原理, 但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中却要求所有降解材料都要使用“堆肥”的标准作仲裁
 
这不就等于把其他的降解标准给排除吗当然我们只要留心一点这个国标的起草人名单,就不难明白由来。
 
 2020年底,禁塑令已经在全国开始执行,但市民的反应与业内人仕纷纷表达出不同意见。例如”全降解塑料”产品价格太高,质量也不好,所以报道称有菜市场”时光倒流”地用水草藤蔓来扎蔬菜。这个当然是一个环保的选择,但因为禁塑,老百姓要回到过去的生活方式吗也有不少专业人仕对于工业堆肥塑料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性作出批评,这些批评在国外的网站也差不多,以下是一些比较主要的论点:
1.中国暂时并没有专为塑料使用的工业堆肥设施,所以生物基全降解塑料没有堆肥的出路。
2.堆肥并不合乎经济效益,最终需要政府补贴才能生存,这不利国家发展亦不长远。
3.食物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部署了明年要抓好的8项重点任务。其中,“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引人注目。国家还有计划增加粮食资源时, 更不应把粮食用作生产可堆肥塑料之上。
 

我国今年我国粮食进口量已近1亿吨,同比增长37.2%。必须关注到这几个数据才能明白我们当前的处境。大豆进口量基本没大幅增加,但价格上涨了三成。除大豆外的粮食和植物油都是量价齐升。仅前5个月,玉米进口量已超去年全年,同比增加接近400%,这些玉米6成来自美国,4成来自乌克兰。在去年之前,我们并没从美国进口过玉米。

1-7月进口量1亿吨是啥概念?去年全年进口量1.4亿吨已经是破天荒,而今年7个月就已达1亿吨。

4.在种植玉米或甘蔗时难免要砍伐树林,及使用农药,利用基因改良物种,这未必是真正的环保选项。
5.植物的收成与天气及环境变化有关,所以生物基塑料的价格可能会变得不稳定,这不利经济发展。另外生物基塑料产品价格比传统塑料要贵4—5倍,这不利于民生及推动经济。在全球经济下行环境中,这个选项并不适合。这他是为什么欧洲的禁塑也是软弱无力。6.中国的垃圾处理主要以堆埋和焚烧为主,佔了大约98%,但大部生物基降解塑料或”全生物降解塑料”在堆埋场及海洋环境等重要领域都不能降解。在这些环境他们与传统塑料并没有太大差异,若是焚烧就更是浪费。
7.生物基塑料将不利于传统塑料回收系统,国外已有不少报告指出,一般市民不能够分辨传统塑料及生物基塑料,所以回收行业需要额外资源把非传统塑料筛选出来,否则会大大影响回收材料的质量。
8.到目前为止,中国并没有专为堆肥塑料产品而设的堆肥设施,结果”全生物降解塑料”最后也和一般垃圾一样的处理,那老百姓耗费了这么多人力财力到底又为了什么呢?
9.对传统行业的伤害,现在生物基塑料的产能远远不足以满足需求,导致材料价格不断攀升,结果损害了生产商的利益,所有益润都被集中于原料物产商一边。
 

 

 
2021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出了一编名为<不顾环境容量 盲目上马项目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文章,该文章指出丰原集团两个年产50万吨乳酸和30万吨聚乳酸项目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复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造成大量耗电耗水和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也正正反映了两个问题,第一,在生产这”全生物降解塑料”时所产生的污染有没有被考虑入禁塑项目内呢第二,这只是30万吨聚乳酸项目,那若国内要生产1500万吨PBAT又会对环境造成多大的影响呢?
 
从禁塑令的执行看,《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在经营活动中禁止销售、使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这个海南省的指引很清晰,但从报道看到海南省对于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商家也要面对法律的责任。我不敢挑战法律,所以在这一点我不敢妄言。但那些被扣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最终会怎样被销毁呢?焚烧掉,还是堆埋了呢?
 

 

 

从根源的问题来说 ”全生物降解塑料”是否对环境有利还是一个备受争议的科学问题。因为国内现时大力推广的”全生物降解塑料”主要分为石油基及生物基。但对于不同材料的生命周期分析也没有。不同商家所做出来的分析都会有不同的结果。暂时还没有一个对于不同材料并全面,中立的生命週期分析,所以很难确认”全生物降解塑料”真正有利我国减碳放和有利塑料污染治理。所以现在国内的情况就是未见其利,先见其害
 
 
 
 
 

合乎我国情环境的塑料治理方案

就如前文所指中国现时的垃圾处处主要以填埋及焚烧为主,所以方案必须要:
1.能够在填埋场内和/或淡水环境和/或海洋中被降解,焚烧时也不能产生额外的有毒气体。
2.价格合理,根据报道 ”全生物降解塑料”现时主要在连锁超级市场使用,在一般菜市场主要还是使用传统塑料包装产品。因为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为了顾及公司形象,也被免引起法律问题,就算再贵的塑料产品他们也只好按法律去使用。但对于菜市场的小店主,他们卖的蔬菜也只是几块钱,但一个”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就要一至两元,那生意就很难经营
 
 

    根据现在国标 GB/T 33797 《塑料在高固体份堆肥条件下最终厌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及 GB/T 38737 《塑料 受控污泥消化系统中材料最终厌氧生物分解率测定》应该更被重视。特别是除了GB/T 19277.1 / GB/T 19277.2 《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有清晰的降解要求外,其他的暂时还没有明确要求。所以必须要在相关的国标内加入合理及清晰的降解要求。另外我们还是把受控堆肥条件清晰划分为庭院堆肥化条件和工业堆肥条件。这样老百姓就更容易明白该降解塑料产品的真实降解条件,减少日后回收再造的困难。
然而当我们要改善处理塑料污染问题时,我们不能单把降解产品看作最终的方案,我们必须要配合其他方案:
1.从减少使用,例如制定环保包装指引鼓励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尽量减少使用消耗材料。
2.循环再用,加强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时要更多考虑有利于循环再用的设计。
3.回收再造,建立更有效的回收系统,使回收产业成为有利可途的行业,这样才能鼓励更多企业参与。
4.环境保护先行的政策,所有政策都必须要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先考虑,从科学的角度出发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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